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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账外收入在稽查时未到企业所得税汇算期,税务机关未给予相应处罚!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名单(2021年7月30日)_个人独资企业_个体工商户执照注册

admin 个体户园区 2022-01-20 183 0

绍兴市税务局稽查局:发放奖金和劳务费未扣缴个人所得税、以费用发票领取奖金未扣缴个人所得税被税务稽查!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名单(2021年7月30日)

1.在2013年-2017年发放员工全年一次性奖金时,允许员工以费用发票领取奖金,把奖金作费用列支,帮助员工逃避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经核实,在2013年-2017年期间,奖金作费用列支共计金额1006990元,其中:2013年195340元,涉及9名员工,2014年192600元,涉及5名员工,2015年193200元,涉及4名员工,2016年211600元,涉及5名员工,2017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名单(2021年7月30日)

发布时间:2021-07-30  15:2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做出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名单(2021年7月30日).xls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1年7月30日

序号 3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绍兴柯桥***贸易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693N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某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330621********5779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绍税一稽罚〔2021〕72号

违法行为类型(具体违反的某项法律法规) 偷税

绍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虚开发票后红冲被罚款!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名单(2021年6月16日)

处罚事由 你单位在未与青岛德义天成纺织品有限公司发生实际业务的情况下,开具了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3300192130,发票号码:36757525,金额为52920.36元,税额6879.64元,合计59800.00元)给青岛德义天成纺织品有限公司。该发票于2020年10月20日红冲,红字发票发票代码:3300194130,发票号码:29674852,合计为-59800.00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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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1、2020年1月-12月,你单位通过其法定代表人李某个人农业银行卡私下进行业务往来,账外取得收入7032905.3元。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2020年1月-12月,你单位在阿里巴巴平台有销售收入,共计1093006.11元。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检查期间未到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自行调整申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结果 对追缴的2020年税款,处以80%的罚款,共计87930.95元。

处罚金额(万元)(精确到小数点后6位) 8.79309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生效期2021/07/30

处罚截止期2099/12/31

公示期限 一年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绍兴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员工经济补偿金个人所得税被税务局稽查!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名单(2021年5月28日)

处罚事由 该单位于2018年4月至9月,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在“其他应付款”支付给原职工个人经济补偿金等款项330000.00元,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33527.7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拟对该单位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的行为,处未扣缴税款百分之一百五十的罚款50291.63元。该单位在2016年至2019年间与客户签订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