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个体户园区正文

个体户定期定额_陇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送达《催告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适用)》的公告_个人独资企业

admin 个体户园区 2022-01-20 184 0

新华网:重庆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进入常态化阶段

 新华网重庆12月9日电 12月8日,重庆市税务局、税务总局驻重庆特派办、市公安局、市检察院、重庆海关、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重庆七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审议并会签了《关于做好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送达《催告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适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9 16:47 来源:陇南市税务局

胡某某:(纳税人识别号:622****80610)

本机关向你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陇市税稽一处〔2019〕33539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陇市税稽一罚〔2019〕33540号),你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现已进入催告程序,因本机关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催告书》(陇市税稽一强催〔2021〕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予以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该《催告书》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催告书》(陇市税稽一强催〔2021〕2号)  

国家税务总局陇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1年12月9日

国家税务总局陇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催  告  书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适用)

重庆税务:房产交易阴阳合同税案!税务行政处罚信息表(2021年11月21日—2021年11月27日)

税务行政处罚信息表(2021年11月21日—2021年11月27日) 发布时间:2021-11-29 09:30:00 来源:重庆税务 税务行政处罚信息表(2021年11月21日—2021年11月27日)

,个人独资企业注册有什么流程,本文为您详细道来。,

陇市税稽一强催〔2021〕2号

胡某某:(纳税人识别号:62262****2180610)

本机关向你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陇市税稽一处〔2019〕33539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陇市税稽一罚〔2019〕33540号),你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催告,请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前往国家税务总局陇南市武都区税务局缴纳应纳税款362423.71元及滞纳金、罚款178631.31元及加处罚款。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人:刘兴平 牟晓花

联系电话:09398235026

地址: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青岛街国家税务总局陇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执法人员(检查证号):刘兴平,牟晓花(甘税稽6212190033、甘税稽6212190032)

国家税务总局陇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1年12月9日

武陟县税务局:河南首个公安税务联合办公机构挂牌成立

12月3日,在国家税务总局武陟县税务局成功举行公安、税务联络机制办公室挂牌仪式。这标志着河南省首个公安税务联合办公机构正式成立。   据悉,武陟县公安、税务两部门为积极适应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积极主动作为,创新警税协作办案模式,成立公安、税务联络机制办公室。“人、物、智”融合助力精准打击发票虚开犯罪、偷逃税等行为,有效预防和处置涉税治安刑事案件,为税收征管工作创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