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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税务局:价值58万元的电脑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税务稽查!

admin 个体户园区 2022-01-20 193 0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宁税稽一罚[2021]111号

案件名称 南京***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处罚事由 根据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宁溧检行公【2020】3201***004),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给南京***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的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号码:20214572-20214576,发票合计金额为499145.30元,税额合计84854.70元,价税合计数为584000元。货物名称电脑,经司法机关确认为虚开发票。你企业在无真实业务的情况下,通过支付手续费的方式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你企业通过支付手续费的方式虚开发票,在账簿上多列支出,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应定性偷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你公司通过支付手续费的方式虚开发票,应定性为虚开。根据“一事不二罚”原则,从以上两个罚则中选择较重罚则处罚

纳税人名称 南京***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 913201***0102XQ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91320117***02XQ

法人证件号码 3****************6

法人姓名 韦某某

处罚结果 处以少缴税款应处以少缴税款0.8罚款计172936.32元。

违法行为登记日期 2021-12-09

处罚决定书制作日期 2021-12-09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