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结论通知书》送达公告(2021年12月第1 批)
发布时间:2021-12-17 10:18 来源: 昆山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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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等规定,经对你(单位) 双联国际商务中心 项目(清算单位编码:3205020100004675000)进行清算审核,并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土地增值税清算结论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有关规定,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土地增值税清算结论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限你单位(个人)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税手续。逾期缴纳税款的,按规定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未缴清税款及滞纳金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你(单位)若对清算结论有争议,必须先按照本通知的期限缴纳税款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附件:《土地增值税清算结论通知书》(非核定征收) 昆税税土增税结字【2021】46501号.pdf
联系人: 卞丹珉 联系电话:0512-36879611
地址: 江苏省昆山市花桥镇商银路538号国际金融大厦
执法人员(执法证号):顾文(苏税征320583190349)、卞丹珉(苏税征320583190346)
国家税务局总局昆山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