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税务局:汕头市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偷税案!对你公司账外销售货物的销售收入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_个体户有哪些好处_纳税筹划方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汕头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PCXU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MA****PCX
法定代表人: 纪某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0501********0138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汕头税一稽 罚 〔2021〕 18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偷税
违法事实: 经检查,你公司主要代理销售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电器。2019年8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共取得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开具的货物销售增值税普通发票61份,金额合计28,430,968.74元,税额合计3,696,025.99元,价税合计金额32,126,994.73元。其中2019年8月至2019年12月你公司向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购进货物金额合计为13,508,978.12元,税额合计1,756,167.08元,价税合计15,265,145.20元;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购进货物金额合计为14,921,990.62元,税额合计1,939,858.91元,价税合计16,861,849.53元。你公司2019年申报增值税销售额60,000.00元,2020年申报增值税销售额200,000.00元。购进货物发票金额远大于你公司申报的年销售额。你公司法定代表人纪锦华承认存在部分销售收入未申报纳税的行为。 你公司在2019年8月至2020年12月期间购进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家用电器价税合计金额32,126,994.73元,已全部销售,但未入账未依法申报纳税。我局检查人员于2021年9月17日向你公司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汕头税一稽税通〔2021〕1090号),要求你公司提供核算成本、费用及收入的账簿凭证等资料,但你公司在2021年9月17日回复我局称,销售货物都是采用现金收款,无法提供完整的销售凭证及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凭证,只能提供2019年8月至2020年12月的进销存报表、部分商品调拨单以及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及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2020年产品价格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规定,对你公司账外销售货物未申报纳税的行为应核定应纳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纳税人有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或者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二)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的规定,对你公司账外销售货物的销售收入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修订<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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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04年10月15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489.83万元。2、其他涉税违法问题,涉及税款68.39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追缴税款1558.22万元,并处以罚款1021.41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公司上述偷税行为处以少缴税款0.5倍的罚款264,422.64元。
罚款金额(万元): 26.44226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2-13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4-12-13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500MB2D016073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500MB2D016073
地方编码: 440500
备注: 440500
重庆税务:税务行政处罚信息表(2021年9月26日—2021年10月9日)
因余某于2021年9月8日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申诉,从未在你公司任职,未领取任何报酬。经调查核实,在申报时存在编造虚假的计税依据,其行为处罚结果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 对该公司处以2000.00元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