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个体户园区正文

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广州市某贸易有限公司偷税案_个体户执照办理_个体户核定征收

admin 个体户园区 2022-01-20 139 0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州市***贸易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435T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061***435

法定代表人: 洪某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0525********1218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穗税二稽 罚 〔2021〕 352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

违法事实: (一)你单位于2015年至2017年期间销售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坑口路100号146套物业,向税务机关作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合同金额合计42,251,798.00元,在账簿上确认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30,280,681.29元(其中2015年9,862,723.00元、2016年15,323,090.90元、2017年5,094,867.39元)。经查,你单位实际收取购房人支付的房款77,800,436.12元(其中2015年22,638,250.23元、2016年47,711,031.89元、2017年7,451,154.00元)。你单位在账簿上少列收入,少缴营业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应纳税费。 你单位向我局提交了《项目装修费用》《购买资产费用成本》《项目费用》等三份费用支出明细表,我局于2021年9月17日向你单位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穗税二稽税通〔2021〕2122号),要求提供证实上述费用真实发生的税前扣除凭证及相关资料,你单位在限期内无法完整提供。 上述违法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广州市番禺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等产权资料,证实你单位上述收入涉及的房产已转让给购房人; 2.你单位相关业务往来的收据、你单位银行账户和相关人员的私人银行账户等资金交易资料,证实上述收入对应的款项已收取; 3.上述房产购买者提供的《认购合同》等业务往来资料,证实你单位向购房人销售房产并签订《认购合同》; 4.你单位2015年至2019年期间的其他业务收入账、固定资产等相关账簿、凭证,证实你单位取得上述收入未如实记账; 5.你单位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等纳税申报资料,证实你单位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隐瞒应税收入,少缴应纳税费; 6.你单位相关人员的《询问(调查)笔录》,证实你单位通过单位银行账户及相关人员私人账户收取上述销售房款; 7.你单位出具的《关于提供资料的情况说明》,反映你单位无法联系上相关装修服务提供方,无法补开、换开发票等合法有效凭证,证实你单位在限期内无法完整提供税前扣除凭证及相关资料。 (二)你单位于2016年5月至12月期间销售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坑口路100号18套物业,向税务机关作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合同金额6,900,192.00元,应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你单位在账簿上多列支出、少列收入,少缴营业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行为,是偷税行为

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对江苏君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税务处理决定。因无法以直接、委托或邮寄方式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个体户没有企业所得税,个税核定征收,综合税负只有2.5%-4.5%,比个独和有限公司更节税,深受老板喜欢。,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的偷税行为导致少缴营业税1,119,683.70元、增值税544,658.52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16,503.98元、印花税17,544.00元、土地增值税 11,968,433.59 元和企业所得税 6,084,055.21 元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共 9,925,439.51 元,其中营业税罚款559,841.85元、增值税罚款272,329.26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款58,251.99元、印花税罚款8,772.00元、土地增值税罚款 5,984,216.80 元、企业所得税罚款 3,042,027.61 元。

罚款金额(万元): 992.54395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2-16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2-12-16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100MB2D041971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100MB2D041971

地方编码: 440100

盐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126家实体被税务稽查送公安处理!送达公告(盐税一稽公告〔2021〕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对你单位涉税情况进行税务检查,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由于采取直接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本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现予公告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