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文书送达公告(蛋壳(广州)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2021年第600号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4 14:33:1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字号:[大][中][小]打印本页 分享至:
蛋壳(广州)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101MA5AQGGF5M):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穗税三稽税通〔2021〕1305号),文书内容如下:
,个体户没有企业所得税,个税核定征收,综合税负只有2.5%-4.5%,比个独和有限公司更节税,深受老板喜欢。,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业绩补偿税务稽查案!宁税稽公告〔2020〕 42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一)对你公司2015年在二级市场转让上市公司**光伏股票时多列支投资成本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补征你公司2015年企业所得税84,195,161.23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规定,责令你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税务机关提供下列资料:2018年1月1至2020年12月31期间,你公司经营业务所涉及的全面、真实、合法、有效的合同、开具发票的资料、收款单据、付款单据、以及收入、成本、费用结转的账册、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穗税三稽税通〔2021〕1305号)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税务事项通知书》(穗税三稽税通〔2021〕1305号)正本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1年12月24日
湛江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对叶某某期提供证据资料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对叶莹限期提供证据资料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4 17:57:2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